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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杨庄村划宅基地情况的咨询 (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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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7 16: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焦作市示范区杨庄村位于民主南路与神州路交汇处,地理条件优越。原来杨庄村叫古杨庄村,是历史传统村庄,村庄原貌四周有护城墙、护城河,河宽10米。城墙高3米。近几年被村干部破坏了一部分,村南北城墙也被部分村民抢占建成房屋。关于城墙是村里分给群众使用和保护的。当时是由村里生产大队以每个生产队分给每户农户的,按人口分的。

近几日,村干部把村西头的护城墙和护城河在不和群众接洽的情况下,以2万元划分给部分村民做宅基地。据了解,这部分村民在村里有宅基地和房屋,并且足够满足生活需要甚至还有剩余。这次村里划给他们有些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卖钱。因为村干部以前把村南地和外边人私开展建房十几套卖给私人谋利。此事让村里群众大为不满,部分村民找村里干部理论,村干部说,我们不管,给李万办事处反映,办事处干部更是官官相护,并说出“你们村里的不平事太多了,我们也管不了。”反映了区里,区里领导不管不问,说了声“审批权在办事处,你们找办事处。”为啥会有群众这么强烈反对呢?原因有以下情况:

1、村里群众认为,此次划分宅基地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村里事先不告知村民,也没有公告公示。

2、村民认为,城墙是当时村里划分给每户村民保护和使用的。村干部这样占用是抢占私人财产。剥夺村民的权利。

3、村民认为:部分村民抢占城墙建房,违法建房,村干部不管不问,并且这次公开带头抢占村里群众的城墙,违法建房。并且这次所抢占的城墙正是位于北大附中东侧,神州路延伸段。据了解,在城市规划道路上是不允许建设的,并且这条路就差村里这段就修通了。群众都看到是不允许的,难道村干部不知道吗?办事处,区规划土地部门也不清楚吗?

4、据了解,杨庄村是示范区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村庄,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已纳入近期(五年)建设或改造计划的集体所有土地上,不保证新建扩建建筑物。根据原高新区、新区、现在示范区关于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规定,在示范区中心城区,也是已纳入近期改造计划的村庄,是不划宅基地的。难道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不算数吗?

请求领导们还百姓的合法权利,严查腐败,还群众公道。
发表于 2015-8-11 18: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了解,杨庄村近15年来未曾批划过宅基地。为解决群众困难,经勘查,选定杨庄村西原护城河位置规划宅基地20处,暂时缓解村里住房紧张局面。此事已经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如有问题,请详询李万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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