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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土地使用证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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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17: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领导:我家房子的土地使用证还是原来老的山阳区土地使用证,请问我能换成新的土地使用证吗?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吗?诚心求领导帮解决一下!谢谢!
发表于 2015-9-15 09: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收到,会尽快答复,请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5-9-15 16: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你的土地使用证如属于农村宅基地证,目前,全市正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你可以向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如属于山阳区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待市政府即将出台相关文件后再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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