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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养老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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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1 17: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

     十年前我在沁阳工作,并与当地一家企业签订合同办理社保,工作两年多后离职,并来到焦作公司。并重新办理的社保,去年因市里社保合并什么工作,发现我原来在沁阳的社保还没有办注销(经了解,是原单位欠缴数额较大,我离职时当地企业就没有办理注销且一直欠缴),造成我现在两个社保帐号一个欠缴,一个正常。我与沁阳社保联系想转,可是因流程问题沁阳社保局不对我个人,而现在原来企业也处于半死不活状态,且无力缴费。唉,不求我们社保部门能解决问题,只求您们能关注我的问题。(也许未来我们社保局还会说我欠费,而不办理退休等手续)。
       另:我现在的社保已经连续缴费近7年,属于正常!
     
发表于 2015-9-28 15: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上述规定以及你所反映的情况,应该是原用人单位未履行相关规定,产生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欠费问题。所以你应敦促原用人单位,由其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5-9-28 16: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jzldj 发表于 2015-9-28 15:43
网友您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

1、我个人与企业有解除劳动合同。2、企业与社保之间的问题,又不对我个人。3、企业欠缴的费用已经上很多(不是我个人能补齐的)。4、我在这边正在缴纳的社保已存在7年,而沁阳社保局还要重复计算我这7年的社保,假设那边我也补,是不是说我可以领两份养老金。5、现在情况企业无能力,社保不通融,个人也无能力去沟通沁阳社保与焦作社保的问题。

请助,如果社保系统你们能拿出方案,我个人可以执行,但个人提出的方案,社保可以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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