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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谁该为多收业主住宅面积款负责 (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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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09: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中站区安嘉小区12#、15#楼132户业主,该楼是焦作市安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法人代表赵振。开发商于2014年12月30日、31日通知业主补交由焦作市房管局天乐测绘公司测验与合同面积差额款。2015年元月6日将房产证有关手续交付业主。

2015年春节过后部分业主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到中站房管局咨询补交房款的原因。经过多次找局相关领导及经办人,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3月1日业主又到中站信访办,分管赵区长接待了业主,交由房管局协调解决,并说老古语讲“染缸内取不出白布”等等。9月下旬业主又给赵区长打电话说问题还没解决,赵区长说:“是房管局的责任,你们就去告房管局”。

4月22日业主代表到市房管局反映房本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让市房管局给予答复,市房管局张局长,王经理接待了业主,让回中站房管局了解一下情况给予答复。5月19日业主代表再次到市房管局诉求,通知中站房管局李副局长对测验报告重新测验。5月25日业主代表到市房管局测绘公司了解测验结果,王经理将测绘复核结果给业主复印了一份,然后又给开发商制作一份并加盖公章。复核结果:主要将15号楼楼顶水箱间小区公用部分等原因分摊给业主各户,共多计算47.53m2.共计15万元。

业主代表同测绘公司王经理到张局长办公室,张局长给业主讲:“有错必纠……”并给中站房管局关局长打了电话,要求尽快解决。

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九个月了,业主代表来回奔波于中站房管局,区领导,市房管局等有关部门,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为什么不能为民公平、公正、公开办事?要求上级有关领导尽快给予解决。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错误谁纠正,将多收取的款项退回来。
发表于 2015-10-8 09: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将转交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发表于 2015-12-30 16: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除1户长期不在本地联系不上外,其他业主的问题都已协调解决,开发商已进行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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