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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沁阳执行局称没空,车祸肇事者仍逍遥法外,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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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00: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王宁,男,家住河南省沁阳市西万镇西万村,2014年9月29日我骑电动自行车后载不到三岁的儿子王浩羽由东向西通过路口时与沁阳市西万镇邗邰村陈新楼驾驶的车牌为豫H15323的机动车相撞,造成我左股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儿子受伤。住院治疗20天,电动自行车报废。
 此事故经沁阳市交警大队认定为主次之分。
 因陈新楼一直拒绝承担医药费,我将他告到法院,法院于2015年5月5日受理,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签订了协议,要求被告陈新楼赔偿我的医药费。时至今天,对方仍不付一分钱,我已经申请强制执行,可执行局的人说,你们有他的消息了告诉我们,我们去他家找他。可陈新楼每天都在家,我们给执行局打电话,没人接,去执行局问,人家回答,先走吧,现在没空。一星期一星期的拖,一直拖到今天!求领导们帮帮我们这一家吧,上有老,下有小,为了给我做手术花光了积蓄,日子快过不下去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11-6 00: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求领导们,帮我们这一家吧!
 楼主| 发表于 2015-11-7 21: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们来看看吧
 楼主| 发表于 2015-11-9 13: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领导们能关注我们,把这件事给我们解决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2 20: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们,求你们关注一下吧,这件事拖得我心力憔悴,希望领导给我们解决了吧,跪谢了!
发表于 2015-11-19 09: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宁:
     你好.关于你申请执行陈新楼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于2015年7月31日立案执行,于2015年8月12日送达执行通知书、限高令、报告财产令,当时因被执行人陈新楼不在家,其母杨凤兰签收了手续。经查询被执行人及其妻子张月月的身份证信息,在法院内部查控系统查询,没有发现夫妻二人名下的存款,截止到2015年11月17日,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未发现被执行人在家,现查询不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一旦发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沁阳市法院
发表于 2016-8-25 15: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局就这一套说词吗   我孩子的案官司都两年多    好不容易到沁阳执行局   大半年了   到那一问除了这一套说词还有就是让我们去找人   要你们执行局干嘛呢    等着养肥阿
发表于 2016-8-25 19: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局的忽悠 发表于 2016-8-25 15:09
执行局就这一套说词吗   我孩子的案官司都两年多    好不容易到沁阳执行局   大半年了   到那一问除了这一 ...

你犯法他执行,你讲法他推迟,他犯法你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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