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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消防许可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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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21: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最近去山阳区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时候,区民政局要求提交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3、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4、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5、验资报告书;
    6、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7、章程草案
    8、民办学校、医院、福利院及文化、体育场馆经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许可证(复印件)
    9、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只有民办学校、医院、福利院及文化、体育场馆经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许可证(复印件)无法办理,我去过区消防队,他们说不能给社区卫生服务站办理消防许可证,然而区民政局又必须要这个消防许可证,才给我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发表于 2015-12-4 09: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消防许可证的事情,请咨询消防部门。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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