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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污染小铅厂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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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08: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沁阳西向镇行口村东一家荒废的原铁路采石场办公院里,建了一个无证非法的土法冶炼小铅厂,一伙安徽人每天在进行生产,该厂没有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生产中产生大量有毒的废气废水废渣,严重污染了当地环境,威胁周边村民的健康。据知情人讲,该厂老板与当地的政府和环保部门关系密切。所以明目张胆的生产。请环保部门迅速出击,捣毁这个害人窝点。
发表于 2015-12-2 11: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局将安排沁阳市环保局尽快处理,有结果将及时回复
发表于 2015-12-21 15: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jzhb001”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安排沁阳市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
经沁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网友反映的小炼铅位于沁阳市西向镇土窑村北原洛阳铁路分局采石场办公区院内,业主秦四军,主要以含铅废渣为原料,生产含量80%的铅锭,主要生产工艺为:含铅废渣——土窑炼制——铅水——成型——成品。    该厂于2014年12月份开始建设,2015年3月份建成,投产不到一个月,由于市场原因,停产至今。该小炼铅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沁阳市环保局已将该情况通报西向镇镇政府,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拆除。网友如果发现该厂擅自违法生产,请及时拨打沁阳市环保局环保热线电话5612369,以便执法人员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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