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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聋人们强制要求当地交管局批准聋人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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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0 17: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
    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聋人们希望当地交管局批准,协助符合规定要求的听力障碍残疾人办理C1小型机动车驾驶证。
发表于 2016-2-1 09: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驾驶证的申领属于公安部门职责,且交管局为公安部门所属机构,因此您依据公安部123号令申请小型汽车C1驾驶证的问题,请向市公安局咨询。
 楼主| 发表于 2016-2-1 11: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让公安局让运管局安排?
 楼主| 发表于 2016-2-21 10: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时间还没解决,不重视听障人士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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