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2217|回复: 1

[已办结] 公需科目培训是否报销?教育局领导能不能不打哑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2-21 10: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的公需科目培训费还没有报销,校长说教育局明确不报销,让教师个人承担这笔培训费用。教育局能不能明确告诉教师几个基本问题,不要总是问:你是哪个学校的?希望不要再回复问学校校长和会计等之类话,留个咨询电话等等敷衍塞责之类的行为。能不能不打哑谜?
咨询几个问题,麻烦局领导能在百忙之中真诚的解答一下:
1、2015年教师的公需科目培训费用能不能报销?2、发票怎样索取?3、国家给学校的拨款中有没有教师的培训费用?如果有,这次培训费为什么要教师承担?
发表于 2016-2-25 08: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你好。感谢你对沁阳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由人社厅直接组织的培训,培训费用发票请直接向培训方索取。网友培训结束后,请持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关手续到所在单位财务处报销。
  网友如对公需科目培训费还有疑问可向教育局师训科咨询,咨询电话5281070;或将情况反映到局长信箱:qyjyjz@126.com


                                                                 教育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1-24 13:27 , Processed in 0.18847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