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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判决书、答辩状、批复原件、我写的书,能否放入人事档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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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4: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能否将 行政判决书,行政机关答辩状,我大学时候组建的学生社团的申请书批复原件,这三份材料。还有我写的厚书。这4样东西申请装到人事档案里,由国家来永久保存呢?需要的时候人事档案管理员给我出具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无异”呢?
 楼主| 发表于 2016-3-7 08: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报道说中国最长的个人人事档案装有好几本书,人才中心专为其个人开立专柜,存放他的人事档案。多人性化!
发表于 2016-3-7 14: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干部档案能适应干部工作需要,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应干部德、能、勤、纪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的规定,你所提供的上述材料并不属于归档范围,希望你妥善保管个人材料。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258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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