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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能不能给修武人一条健身散步的道路? 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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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6 00: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你们好,我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修武人。现在天气逐渐升温,烧烤夜市也多了起来。但我想给你们反应有些夜市摊点所做的行为真该管理管理了。我是一位爱晚上健身散步的人。我天天去咱县标志性广场文化中心游玩。天天从检察院门口那条路走去我觉得比山水文苑餐饮一条街安静。最近检察院对面小树林里开了一家夜市摊点。到了晚上直接把桌子摆到了人行道上。甚至摆到了路边的绿化带上花草上。而且吃饭的人随意在人行道上小便。不顾有路人没有。真不像话!这条路是通往我们云台山的一条主干道。让外地游客看到我们修武人就这素质,还有你夜市摊你树林里有地方为什么占道经营,政府把人行道也给你了吗?难道就没人管吗?还有一点就是吃饭人的车随意乱停乱放,必经哪里是个十字路口,严重影响路人和司机视线。希望有关部门重视,既然政府给了咱修武人这样的反应事情的网站,我会关注我反应的问题怎么解决。
发表于 2016-4-6 08: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我们将尽快公布办理结果。
发表于 2016-4-29 10: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县城管局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立即安排人员对检察院对面小树林里的夜市摊点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查,此处夜市摊点确实存在占用人行道及路边绿化带经营现象。

    针对这一现象,县城管局一是对该夜市摊点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二是积极和经营者沟通,规范其占道经营行为;三是安排执法队员对该夜市摊点进行看守,出现违规,及时清理。同时,针对城区夜市露天烧烤摊点的管理,县政府已制定下发《修武县夜市及烧烤摊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城管局牵头负责全县夜市及烧烤摊点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城区各主次干道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行为,并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违规露天烧烤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县政府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整治夜市及烧烤摊点,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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