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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瑞发花园侵权,勾结黑社会,青天白日行凶伤人可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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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0: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裕华圣景置业有限公司“沁阳市瑞发花园住宅”建设项目北边2栋17+1层建筑,楼高50米以上。该住宅项目开工之前,我们翡翠名居小区7号楼、8号楼住户全天候采光,无任何遮挡,自2014年瑞发花园住宅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对沁阳市翡翠名居小区7号楼、8号楼居民采光、通风、日照造成了严重影响,侵害了7号楼、8号楼业主的采光权、通风权、日照权。
根据在198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中,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另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第5.0.2.1条规定“(2)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根据设计规范,住宅应满足大寒日8时至16时之间,以楼宅底层窗台面为计算起点,日照不应低于3个小时,但目前据翡翠名居小区7号楼、8号楼业主测量,日照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日照时间标准。
沁阳市规划局在给瑞发花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凭借由“北京威斯顿建筑设计公司”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根据此报告内容,得出瑞发花园项目与翡翠名居小区之间日照满足规范的结论。而翡翠名居业主反映日照达不到要求后,在2016年1月,由沁阳市华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复核结果,根据复核结果,瑞发花园项目对翡翠名居7#楼和8#楼部分住户实际造成了影响,日照未达到规范要求。试问沁阳市规划局在给瑞发花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是否对开发商提供的资料经行了审核???据翡翠名居业主测量,同样是17+1层建筑,在瑞发花园小区内楼间距为54米,而瑞发花园北侧17+1层楼与翡翠名居之间只预留30多米间距。同样高的楼层,楼间距差别如此之大,试问沁阳市规划局在给瑞发花园办理相关手续时,是否对开发商提供的资料经行了审核???沁阳市规划局批准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不只一两个,根据可以查到的经验推算楼高与楼间距之比至少是1:1,试问沁阳市规划局在给瑞发花园办理相关手续时,是否对开发商提供的资料经行了审核???瑞发花园西侧临街11+1层建筑与翡翠名居小区7#楼侧间距只有7米,明确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试问沁阳市规划局在给瑞发花园办理相关手续时,是否对开发商提供的资料经行了审核???翡翠名居小区业主反映情况后,沁阳市规划局领导不是为老百姓做主,而是一味的包庇开发商,与开发商站在同一条线上。瑞发花园如此明显的违规项目竟然得到的批准,让人不得不怀疑此项目的审批存在猫腻。
  翡翠名居业主多次上访,得到的回复一直是推诿,一直是拖沓。从一月份至今没有任何进展。难道是因为发开商某老总是沁园办事处某领导家属?
日前业主代表到瑞发花园售楼部谈判,被售楼部王经理语言威胁,当天晚上有3户代表房门锁,被灌胶水。更猖狂的是4月14日下午,瑞发花园勾结社会不法人员,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业主代表大打出手。导致业主代表眉骨骨折住院。朗朗乾坤,法治社会,居然出现如此恶劣的伤人事件,并叫嚣第二年谁再来售楼部,照样打到。
      发生如此恶劣,影响沁阳市形象的事件,再次恳请市领导为我们做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发表于 2016-5-5 17: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瑞发花园相关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已安排规划局牵头,住建局、信访局和沁园办事处配合,依法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6-5-6 20: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是这样子回复,糊弄!!!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有没有过问过事情处理怎么样了???五六个月了,事情没有一点进展,这么多部门,这么多领导没有一个为老板姓着想的!!!可悲啊!!!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16: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查,沁阳市瑞发花园项目由河南裕华圣景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4年经沁阳市规划审批委员会研究,通过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规划6栋住宅楼,其中17+1层住宅四栋,11+1层两栋。根据沁阳市规委会意见,我局为该项目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该公司提供了由“北京威斯顿建筑设计公司”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根据此报告内容,瑞发花园项目与翡翠名居小区之间日照满足规范。我局对瑞发花园项目建设方案在项目施工场地周边进行了批前公示,同时在该项目门前设立了4米*5米的大型公示牌(目前仍然存在),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公示期满后,我局为该项目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6年1月初,翡翠名居小区居民来我局反映瑞发花园3#楼和6#楼对其所购房屋日照有影响,但此时瑞发花园3#楼和6#楼主体建筑(17+1层)已封顶。我局接待群众收集意见后,第一时间联系河南裕华圣景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就瑞发花园项目对翡翠名居小区日照影响进行复核。2016年1月,由沁阳市华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复核结果,根据复核结果,对翡翠名居7#楼和8#楼部分住户实际造成了影响,日照未达到规范要求。
    为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结合辖区办事处积极与反映情况的居民进行沟通,并要求开发企业以最大诚意与居民协商解决问题。自2016年1月至今,已进行十余次座谈。目前,双方均同意通过经济补偿方式化解矛盾,现正就补偿方案进行协商。我们将高度重视,时刻保持与双方的联系。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以上是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给出的回复。很明确的给出了日照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回复。试问沁阳政府在已经确定是违规建筑的情况下,依然允许此建筑的存在。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用钱解决的。对于老百姓的违规建筑,政府采取的措施是拆,甚至是强拆。对于开发商的违规建筑,政府采取的是默许的态度。让老百姓与开发商谈判,根本不对等的双方如何谈判???政府在哪里?执法权力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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