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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群众的利益谁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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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15: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刘长江,家住焦作新区苏家作乡,司家寨村,2008年购置村里宅基地盖的房子,2015年,村里将原属集体土地承包给他人办厂,厂房距我家的房子不足3米,2015年12月份下大雪,厂房上的积雪全部滑落到我家房子边,积雪高度达2米,将我家厕所都砸塌,幸好当时厕所没有人,如有人的话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发现问题后,我及时向村里反映问题,村里和厂里也说解决问题,但迟迟没有解决问题。2016年6月,我市下暴雨,厂里的雨水直接排到我家房子边,积水漫进厨房,这时我们又去找村里解决问题,但村里和厂里推诿扯皮,一直不能解决问题。在此我想问一下,村干部这样忽视群众呼声,忽视群众利益,是一个村干部和党员应该做的吗。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发展经济不能牺牲群众利益,难道这只是中央精神,落实到地方就成了一句空话吗,两学一做,学的是什么,做的是什么,难道就是罔顾群众呼声,损害群众利益吗。在此,我有几个疑问,一建厂是否通过环评,二厂房离民宅如此近,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群众的利益谁来维护,三村里干部到底是维护群众利益的还是维护某些人的利益,四建厂以前为什么没有把这些关乎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前解决。希望里能够回答,群众利益无小事,但就是这样的小事迟迟不能解决,群众还有没有解决问题的途径。群众的利益到底是谁来维护。
发表于 2016-7-11 08: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所反应的问题已转交苏家作乡政府协调处理,请配合有关部门,立即拆除违建,退出侵占土地,腾出修建排水通道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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