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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2016年焦作市小麦严重滞销农民卖粮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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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7 15: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徐市长,您好!我是一名来自基层农村的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我市小麦收割已经一个月了,但农民收到家的小麦眼看着却卖不出去,粮食点上因为收的小麦卖不出去停止了收购,粮站也因为不完善粒超标拒收,去年收的玉米难卖,价格低廉,现在小麦又卖不出去,农民的日子该怎么办?因此,建议政府多方筹措能尽快解决广大农民的燃眉之急,恢复农民种粮积极性。 电话  15239118588  
发表于 2016-7-9 15: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麦收割后堆在家里,农民种地不容易啊!!
发表于 2016-7-11 10: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南水北 发表于 2016-7-9 15:36
小麦收割后堆在家里,农民种地不容易啊!!

农民太不容易了,长此以往,难免会出现地无人耕种的现象,试想一下如果农民都不种粮的话,国家粮食难道都靠进口吗?那不是让人家掐着我们的脖颈了吗?
发表于 2016-7-11 10: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太不容易了,眼看着收到家的粮食卖不出去,去年玉米难卖,现在小麦又卖不出去,长此以往农民种粮积极性势必会受到严重打击,试想一下,如果农民都不种粮,十几亿人的口粮难道都靠进口吗?那不是让人家掐住了咱们的脖颈吗?因此,强烈呼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切实解决!
发表于 2016-7-12 08: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非常感谢您对粮食流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与全省其他地市一样,今年由于麦收期间阴雨天气,造成我市新收获小麦不完善粒超标、杂质超标,有的小麦还出现萌动或轻微发芽现象。依照规定,这部分小麦不符合国家相关收购标准,暂不能收购入库。否则,一是后期保管难度大;二是进入口粮市场可能影响食用口感和产品质量。对此,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正在研究解决办法,尽最大努力解决阶段性“卖粮难”。
    有关部门正在出台鼓励加工企业或民营企业入市收购的具体政策,同时有关部门正在筹集资金购买大型筛选设备,帮助农户将粮食进行筛选整理,从而使小麦进级达标。我们也真诚希望广大农户理解政策,尽量在出售前先期对新收获小麦进行整理达标。再次感谢您对粮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河南省粮食局致全省售粮农民的公开信》
    
                                焦作市粮食局



河南省粮食局致全省售粮农民的公开信


广大农民朋友:
    您们辛苦了!
    多年来,您们的辛勤劳作和无私奉献,塑造了河南粮食品牌,维护了国家粮食安全。在此,河南省粮食局向您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年我省麦收期间连续降雨,部分地区小麦不完善粒超过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标准,造成农民售粮出现暂时性困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河南省粮食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缓解农民卖粮困难。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和所有托市粮食收储库点要增强助农增收意识,严格执行粮食收储政策,正确把握收购质量标准,改进和强化服务措施,切实把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全省所有托市粮食收储库点,都要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质价政策。凡是经过整理后容重≥710克/升,不完善粒≤10%,杂质、水份、气味符合国家标准五等以上的小麦,都必须纳入最低收购价范围,任何库点不得限收、拒收。小麦最低收购挂牌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2.36元/公斤,相邻等级价格相差0.04元/公斤。
    二、全省所有托市粮食收储库点,都要严格验质程序,确保不完善粒检验准确公平。对于农民出售的疑似不完善粒超标小麦,要无偿为群众提供清筛服务。经过清筛整理后再按照检验程序和规定进行扦样、定等。
    三、国家鼓励和引导收购库点配置清筛设备,省政府已安排3000万元资金为地方国有骨干粮食收储企业购置300台清理设备,近期将配置到位。所有托市粮食收储库点要不等不靠,自筹资金,积极购置粮食清筛设备,服务售粮农民。在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9月底,种粮农民、粮食经纪人购置小麦清筛设备,可以享受不高于30%的国家农机补贴。
    四、国家支持和鼓励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收购超标小麦,省政府已安排3000万元资金,对收购超标小麦5000吨(含)以上的粮食购销企业,收购超标小麦10000吨(含)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在农业发展银行取得的收购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扶持。有关省辖市政府也按照不低于500万元、有关县(市)政府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安排贴息资金。农民可以将经过清筛整理后仍达不到国家收购标准的等外小麦以市场价格出售给这些企业。
    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农发行河南省分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组成的6个夏粮收购督查组,对全省夏粮收购进行巡回督导。省粮食局派出了7个督导组对夏粮收购情况进行常态督查。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设立并公布夏粮收购举报电话,积极受理农民朋友的举报、投诉,及时查处各种涉粮违法违规案件。特别对疑似不完善粒超标的小麦直接退回的或未经清筛整理直接进行扦样定等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违反粮食收购纪律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欢迎农民朋友监督。
    省粮食局举报电话:0371-65683871,0371-65683613。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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