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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为什么我没有迁户口,村里就不给我分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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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2 13: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沁阳市柏香镇秦庄村的居民,2007年结婚外嫁,没有迁户口,也没有准备迁户口。但是,2010年左右,村里土地改革,却不再给我分地,理由是我已经外嫁。请问一下,我的户口没迁,就表示我还是沁阳市的居民,我就应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为什么村里可以理直气壮的不分地给我呢?这合理吗?现在,我想将孩子的户口跟我落户沁阳,是不是也没耕地可分呢?
发表于 2016-7-18 15: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柏香镇政府处理
发表于 2016-7-22 09: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柏香由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进行调查,秦庄村在1998年土地延包时村民就召开会议制定了村规民约,五年进行一次小调整,调整时将婚入户口转入的和新生儿计入分地人口,凡是婚出的在下次调整前原来分的地仍由本人种,再调整时不再分地,之间将户口转入婚入地。

   
                                                                       柏香镇政府
发表于 2016-7-22 14: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jzqy 发表于 2016-7-22 09:35
经柏香由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进行调查,秦庄村在1998年土地延包时村民就召开会议制定了村规民约,五年 ...

这岂能是政府表态,村规民约比党纪国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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