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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问政府14年的案子为什么迟迟不立案?请求给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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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8 09: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政府、山阳区公安局:
您好!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于12年经熟人介绍在焦作市鑫和信商贸有限公司 ,将自己半辈子攒下的积蓄 出借给焦作市鑫和信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金光,后在没有一点预兆的情况下,公司的人都跑了,多次索要无果,我便多次向焦作市山阳区公安分局多次反映,希望可以立案侦查,据我所知,无论是人数还是金额都达到立案的条件,公安局都应该立案侦查,从14年至今,多次询问无果,迟迟不立案侦查,在当今习书记领导下,要求马上就办,而此案件多次询问无果,请求市政府、山阳区公安局给予说法,如果依旧没有回复,我将向上一级政府机关反映!
发表于 2016-8-27 10: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同志,你好!
为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我国《刑法》专门有条款规定,公安部对经济犯罪有专门的立案标准。我市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由党委政府主导,公、检、法、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专门成立有市、区两级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打非办”。请网友到案发地“打非办”反映情况,或联系山阳公安分局经侦中队苏警官反映案情,电话:13569106767,我们一定竭诚为你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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