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2875|回复: 2

[已办结] 养老保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16 10: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一下政府关于自主就业人员在劳动局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有那些优惠政策?以前听说有关于40,50人员补贴,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该是怎样申请办理?
发表于 2016-8-16 16: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发表于 2016-8-19 18: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现将人社局的回复如下: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缴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百分之十二计入统筹基金,百分之八计入个人账号。
    灵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和期限:本人档案在法定代理机构保存,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持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已全部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本人已实现就业的人员。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其范围包括:1、自谋职业人员:主要指自己通过各种途径已实现就业的人员。2、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指从事家政服务、自营摊贩,以及为其他居民个人提供各种有偿服务的就业人员,包括家政服务、受雇运输服务、无营业执照摊贩。
补贴程序:个人申请备齐申请材料→村级(社区)人社服务站初审认定材料、加盖印章并在就业管理系统中进行就业登记→县再就业办审核材料并确认享受金额→个人领取补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2-5 03:55 , Processed in 0.104120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