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1653|回复: 1

[已答复] 为什么进职称时答辩面试不能当场公布分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17 13: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什么进职称时答辩面试不能当场公布分数?
发表于 2016-9-18 10: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每个应试人员讲课答辩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讲课答辩总分100分,其中教师、教研员讲课70分、答辩30分;教育管理人员讲课30分、答辩70分。所在考场各评委平均分为应试人员原始成绩。如同类应试人员只设置一个考场的,原始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如同类应试人员设置多个考场的,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应试人员的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讲课答辩最终成绩按专业分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分别排序。

讲课答辩实行不合格直接淘汰和末位淘汰双淘汰制: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以下人员直接淘汰,60分以下人数不够百分之十的则向上顺延进行末位淘汰。如参加讲课答辩的同类人员较少,淘汰人数不足1人的,要根据各专业淘汰线进行综合平衡,最终成绩低于各专业平均淘汰线的人员予以淘汰。淘汰人数实行四舍五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1-12 10:08 , Processed in 0.04954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