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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退休职工慢性病申报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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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11: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我母亲20年前已退休,目前居住在郑州。于16年初发现患有慢性肾衰竭(CKD5期),由于患者本人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由亲属于16年夏将慢病申报材料提交到了医保中心,后来,11月由于病情恶化再次住院,期间听说在进行慢病现场鉴定,需要本人到场。但由于正在住院,不能去现场进行鉴定。17年初再次去医保中心询问鉴定事项,工作人员表示16年已结束,让重新填表申报。请问,对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由于客观原因很难去现场的应该怎么办?
发表于 2017-2-21 09: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
发表于 2017-3-1 15: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现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公布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焦作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焦人社〔2012〕245号:参保职工中符合21种病种的门诊重症慢性病人的鉴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恶性肿瘤、肾透析、异体器官移植、丙型肝炎以及支架术后病人可随时申请鉴定,鉴定时必须提供五年内相关疾病住院病历,还需携带本人的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
特殊情况的,请与县医保中心联系,联系电话7183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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