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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事业单位工龄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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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16: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社局同志你好,本人2010年毕业,档案一直在郑州人才市场,办人事代理时工作人员说人事代理算工龄,就办了人事代理,期间一直在私企工作。2016年考入当地事业单位,被告知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没有工龄、试用期也是一年。对待标准以是否缴纳养老保险为准,我想问这个有依据吗?如果有,是哪个文件?文件号有吗?还有人事代理为什么不算工龄了?有什么依据吗?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发表于 2017-2-20 21: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国制度多样,首先你服务的对象你要搞清,否则你不会轻易放弃或从新选择,你之所以放弃私企投靠国企走革命道路顺应时代,想必是有考虑的,不能说你幡然悔悟也可以说是努力的结果,毕竟私企在国家管理方面如同农民工一样一年能兑现工资就不错了,别谈多少险一个金和节假日。当然党和国家一直鼓励优秀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而让不优秀的去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这些做法充分体现国家对民企的重视和关怀。
发表于 2017-3-27 09: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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