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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孟州划拨性质的土地为什么不能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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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7 11: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划拨性质的土地证,从2016年6月开始国家规定办理不动产证开始,孟州的划拨性质房屋迟迟没有政府的政策,导致现在房产证一直不能过户。都在提为人民服务,马上都又一年了,孟州政府为什么一直没有政策?去土地局问,给的答复是,有天没日子!让老百姓怎么办!?
发表于 2017-4-21 15: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现将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国家禁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在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迳行转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因为目前,我市就划拨土地如何补交土地出让金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特别是对于共同使用一宗划拨用地的多个单元楼住户,土地为共同使用的共有划拨用地,个别想卖房的住户同意补交出让金,多数住户不同意补交,这种情况如何办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暂时不能办理划拨性质用地上房屋的过户手续。
    鉴于用户提出的问题,目前,孟州市国土资源局正在拟定《孟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待上报政府批复同意后,此类问题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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