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2629|回复: 1

[已办结] 关于噪音污染整治,请明确负责单位进行整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9 16: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主路和工业路交叉口爱心大药房整天用高音喇叭播放广告,影响很恶劣:1.播放诸如“肾虚了把肾补起来”之类的广告,对青少年造成恶劣影响!2.用高音喇叭播放在公共区域播放广告已构成噪音污染!请尽快整治!
发表于 2017-4-26 10: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位于民主路和工业路交叉口的爱心大药房,每天用高音喇叭播放广告,影响到附近居民休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该药房噪声扰民情况应由公安机机关予以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2-2 18:56 , Processed in 0.42747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