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2466|回复: 1

[已办结] 修武县城镇拆迁办请立即恢复供水、供电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26 10: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修武县城镇拆迁办请立即恢复供水、供电

    近日县城镇拆迁办正在对健康路西延进行拆迁征求意见公告,公告期限为30天,从2017年4月2日至2017年5月3日止。公告规划宽度为12米。但城镇拆迁办在拆迁征求意见公告未满期间就进行拆除,并且违反规定断续停电、中断供水,令人气愤。
    我们是健康路西头原商业机械厂附近居民,我们的房屋不在规划范围之内,城镇拆迁办有什么权力中断供水供电,
以至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拆迁范围内的被征收人的权益都受国家法规保护,何况我们不是被征收人。请城镇拆迁办尽快恢复我们的供水、供电。否则,我们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诉诸于法律解决。

发表于 2017-5-3 11: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现将县城镇办答复公布如下:
     城镇办受县政府委托对原商机厂周边实施拆迁,为加快健康路西延工程施工进度,在公告期未满前,城镇办采取与居民协商形式进行签约,大多数居民都是主动签约,不存在强行签约,且此次拆迁房屋均在规划范围内,城镇办均在在居民签约并搬空后才断水、断电,不存在违反规定断电、断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2-5 16:56 , Processed in 0.43313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