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2811|回复: 2

[已办结] 还我家园(西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30 10: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在西村乡大东村,在村下面我有一套二十多间的房子,就在前段时间,被一个烧砖黑老板给挖了,还放话说,你找人,看谁管你,西村派出所明显偏向黑老板,中间找了一个人说这事,刚开始一听说俺这事后,回答说放心吧这事不怨你们,我马上给你处理,我真以为是好官,没想到过了一天,态度变化相当恶略,不管了!关系都走通到这种程度,这黑老板真是一手遮天了,明明是他挖了我家房,还光明正大生产砖,派出所光知道抓人,我想说真理何在?真正为老板姓做主的廉官还有没有?不受贿不贪钱干部还有没有?此事不解决,拼了命也要告,我还会继续写,焦作市,郑州市,北京市,我就不相信全中国没有一个能为老百姓做主的正官。
发表于 2017-5-4 09: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
发表于 2017-5-9 11: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现将西村乡政府答复公布如下:
      经查网民反映的问题与调查事实不符。
      1、1993年大东村村内道路整修时借张某(反映人)2.5万元,由于村集体无能力偿还资金,将县煤矿撤走后留下的办公楼抵押给张某,该房屋从1999年10月10日抵押给张某后,张某从未在此居住过,也未对房屋进行过整修,经年累月,该房屋现已破旧不堪,不能居住。
      2、该房屋后面有约19亩老百姓的荒地,由于无路通行,不便耕种,老百姓在此种植树木。2013年12月31日大东村村委会与大南坡砖场签订土地平整协议,砖厂负责对该荒地进行平整(平整标准为:与张喜头房屋后面的土地持平),同时按照每棵树(8——10元)价格对老百姓树木进行补偿,并按照每亩1000元/年价格对土地进行赔偿,平整后的土地与村内主要道路连通,以便于老百姓后期进行耕种。
      3、2017年4月18日张某向村委会反映南坡砖厂挖土一事,村干部协调此事,与砖厂代表、张某一并进行了现场察看,挖土的位置与张某房屋后面距离有2——4米不等距离,但是并未对房屋造成裂缝等任何影响,张某要求与砖厂进行协调解决,村委会及时与砖厂老板联系,协调解决此事,砖厂因与村委会签订有土地平整协议,让村委会协调解决问题,但是张某不同意,并向砖厂索要100万元的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期间,张某组织其妻子、岳母、母亲三次围堵砖厂大门,造成砖厂停产18个小时,在第三次堵门劝说未果的情况下,砖厂向西村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到达现场要求张某按照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张某妻子不同意,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派出所将其妻子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其间派出所进行了全程录像)。同时乡矛调中心也介入进行了调解,调解员进行调查调解,但是张某明确表示低于30万元不说事,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让村委会进一步进行协调解决。
      4、2017年4月26 日,大东村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会协商解决此事,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张喜头的房屋年代已久,砖厂挖土没有造成房屋裂缝倒塌现象,不应给予补偿。
      下一步,大东村委会将就此问题和反映人进一步协商解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2-5 17:07 , Processed in 0.08055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