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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辞职后人事档案转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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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15: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焦人社”,您好。
我的户籍再焦作市。
档案服务部:0391-2118713、2118715
电话一直打不通,所以来这里麻烦您。

1. 我之前是在许昌一家国企工作,于2016年5月辞职,同年6月开始在上海工作。
由于之前在许昌的单位为国企,他们有管理档案的资格,所以,14年毕业之后的档案就一直在公司,但是辞职后,公司让将档案提走,要交给我个人,我当时没有接受,因为我知道好像是按照规定,个人档案是不能由个人保管的。
上海这边呢,要交社保6个月之后才能开始居住证积分。本以为,积分时可以将档案直接掉到上海。但是,后来才发现上海这边也不收档案,说只能调回原籍,然后他们会和原籍联系,进行档案资料的确认工作。
现在,许昌原单位的人事部也一直催我,让我将档案赶紧提走,放在他们那里不和规矩。
所以,想问一下,我现在该如何才能将档案从许昌的原单位,转至焦作人才交流中心?
需要那些手续?
是否需要本人到场?
如果不需要本人到场,需要那些证明材料,这写材料该如何提交?
能否让原单位直接将档案寄至焦作人才交流中心?

2. 如果我的档案转移至焦作人才交流中心之后,上海这里出具的外调函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人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怎样提交给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需要原件吗?还是说扫描件,发送电子版也可以?

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发表于 2017-5-12 09: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最近人才中心电话线路整修,造成档案服务部电话接不通的问题我们向您道歉,我们已经结束整修。
1、针对您档案的问题首先您需要确定许昌国企名称,如经审查为国企且有档案保管权利,请携带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人才中心七号窗口开具商调函,不需要本办理,可找亲属代办。档案内由许昌国有企业开具我中心抬头的流动人员转递通知单就可以接收档案。详情请咨询电话0391-2118726。
2、针对上海方面提供的材料转交人才中心问题,需要本人或直系亲属将材料原件送至我中心,我中心审查档案后将如实填写后交至于本人或直系亲属手上。详情请咨询电话0391-2118715。
 楼主| 发表于 2017-5-13 09: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焦人社 发表于 2017-5-12 09:47
网友您好:
    最近人才中心电话线路整修,造成档案服务部电话接不通的问题我们向您道歉,我们已经结束整 ...

您好。谢谢您的及时回复。
我在许昌单位的名称为:
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
请您帮忙审查是否“为国企且有档案保管权利”?

许昌原单位已经给我出具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这种情况下,如果您那边审查通过我许昌单位的资质后,我是不是就不用去开具商调函了 ?(因为商调函的主要目的就是给我的原单位,确认贵单位愿意并可以接收我的档案)。
我会请原单位在将我的档案转递至贵单位时,按照要求,在我的档案内开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
这样,是不是可以直接将单位转递至贵单位?
能否提供转递路径或方式?接收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上海方面提供的材料,能否通过邮寄方式,将原件寄送至贵中心?
另,上海的外调函强调,所需信息和资料复印件需“通过机要通信方式转至我单位(不得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期待您的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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