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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武陟县人事局不让亡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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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09: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您好:
武陟县人事局从元月份到现在积压几十位过世老人的安葬费及抚恤金不预办理。说是参照一七年的新标准,现在已是八月中旬,一七年己过八个月,很快就一八年了,难道新标准还没有消息?
请领导过问此事,让亡者安息!生者安心!
谢谢!

如果此帖让领导做难无法回复,将向上级部门及有关网站咨询!
发表于 2017-9-5 16: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6〕11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调整办法为:一是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每人每月增加70元;二是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临时退休费,由基本退休费、退休人员补贴两项构成)的3.5%计算增加。
      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文件规定,亡故离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按豫人社养老〔2016〕11号文件为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未明确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费增资额。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对此项工作统一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亡故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需待上级有关政策明确后核发。
      因工作交接未能及时回复您,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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