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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饭店油烟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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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 21: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博爱县幸福港湾小区居民,小区门口东侧的饭店,油烟排放正对小区门口广场,回家出去都是饭店的味道,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望环保局领导能解决。
发表于 2017-9-8 11: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反大气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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