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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国道207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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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8 22: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河南省孟州市城伯镇南董村被征地农民
   今年2月份在村委张贴了因修省道要征收我们承包地的告示,并公示了赔偿款和安置费。可是都过去了七个月了,我们被征地农民应该得到的赔偿款和安置费都没有得到。
   我们去村委和镇政府询问征地赔偿款和安置费,均被告知赔偿款和安置费已打到村委账户。当我们请求村委和村民小组发放我们应得到的赔偿款和安置费时,均被告知,我们不能得到应该属于我们的赔偿款和安置费。我们一再到镇政府和村委询问请求发放赔偿款和安置费时,都被告知:按照镇里面的土政策(例如:以租代征、归村委),赔偿款和安置费我们都不能得到。
   八月中旬,镇政府和村委工作人员带领施工车辆把我们的耕地都给毁了,都到收玉米的时候了,把我们的玉米地全毁了,大半年的辛苦和投入全部化为乌有了。
   我们被征地农民要怎么办啊!土地是我们的命根,耕地被征收,我们还得不到赔偿款和安置费,我们将来的生活要怎么办
   是不是征地赔偿款和安置费打到村委账户就不管了?任由那些人分配了?难道没有法律依据吗
发表于 2017-9-29 16: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
发表于 2017-11-29 15: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将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国道207工程又称为s237工程,系我市重点道路工程之一,涉及城伯镇南董、北董、赵庄、岳师、中村、西后津村等6个村,该工程按设计规划需征用南董村70.99亩耕地,其中征用南董村3组34.249亩耕地。
    按照补偿标准,城伯镇政府已于2017年7月7日将南董村全部征地补偿款拨付到该村村委帐户。南董村三组群众就如何分配该笔款项多次开会讨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针对此问题,城伯镇党委政府向群众提出多种征地款分配建议方案,该组村民仍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要充分尊重村民的自治权,而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属于村基层组织的自治事项,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城伯镇政府在征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只能指导、建议、帮助,无法进行干预。
    下一步,城伯镇政府将继续向群众宣传征地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并耐心劝导群众要合法、合理解决争议,并将继续耐心协调群众,力争早日形成合理分配方案,将款项发放到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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