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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我市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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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7 17: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取得《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资格证》的机关(执行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合格人员,从2014年12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工资待遇;全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核准的工勤技能岗位数额内,按岗位设置的统一要求,从聘任备案的次月起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八、相关政策

    (一)企业整体划转、调入和军队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可以申报中级工考核。

    (二)对近三年内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且参加考核并无违纪和成绩不出现零分的工勤人员即可确定为合格。

    (三)2014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参加考核且无违纪和成绩不出现零分者即可确定为合格。

    (四)全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取得《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证书》,因岗位限制未聘用人员,退休时按照本人取得的最高技术等级核定退休费,兑现相应退休待遇。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7 17: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取得工人技能等级资格、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者、能够坚持工作且表现良好的工勤人员,可适当照顾,在岗位聘用时,不占用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职数。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9 08: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技师因岗位限制未聘用人员:退休时按照本人取得的最高技术等级核定退休费,兑现相应退休待遇。
我市是怎样规定的?
发表于 2017-10-20 15: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焦人社〔2015〕174号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结合行业特点,本着服务发展、优化结构、合理配置以及向基层和人才密集行业倾斜等原则,现对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进行调整,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进行优化调整,是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结构比例审核和岗位设置等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二、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模、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主辅系列和岗位最高层级等级。经核准的最高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等级主要设置在单位的主系列,辅系列的最高岗位层级设置原则上应低于主系列。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单位,不得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分开的系列按有关规定执行。县属及以下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办理。

三、事业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调整情况重新进行岗位设置,并按照管理权限备案。在保持岗位设置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实际工作中能力突出、业绩优异、贡献显著以及长期在农村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予以倾斜。

四、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服务方向和工勤人员数量等情况,综合确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对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技术能手、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或称号的;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在市(厅)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距法定退休前一个月尚未聘用的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勤技能人员,竞聘上一级岗位时可申请直接聘用。

五、各地各单位要以岗位设置为基础,以转换用人机制为核心,积极组织引导各类人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和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不再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反映。




附件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doc



附件2: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doc







                              2015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发表于 2017-10-20 16: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是按照《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焦人社〔2017〕32号)有关规定执行的,其中对于考核合格人员岗位聘用是按照第八条第二款:“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合格人员在单位岗位空缺内进行聘用。无空缺岗位的,单位可按照《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4〕17号)和《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焦人社〔2015〕174号)中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有关规定,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考核合格人员。考核合格人员被单位聘用并经认定后,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执行的。
有关具体规定: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4〕17号):“对已取得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严格按照空缺岗位的条件和竞聘上岗的要求进行岗位聘用;对无空缺岗位的,采取现聘人员超岗位结构比例10%(含)以内的退二进一、超岗位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进一等办法进行岗位聘用。”
    2、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焦人社〔2015〕174号):“对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技术能手、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或称号的;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在市(厅)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距法定退休前一个月尚未聘用的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勤技能人员,竞聘上一级岗位时可申请直接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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