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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车辆使用性质,请运管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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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1 17: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行车证的车辆使用性质是租赁,请问这辆车可以定性为营运车辆吗?谢谢
发表于 2017-10-23 11: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对行车证的车辆使用性质是租赁的车辆是否能定性为营运车辆的问题,我局做如下回复:
       营运车辆与非营运车辆的认定并不是单单仅看行车证的使用性质的就可以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以及交通部公路司《关于对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划分问题的复函》(公运政字[2000]57号)等的相关规定:“经营性道路运输主要是指为他人提供有偿的运输服务活动,也就是说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运输活动。而非营运性道路运输主要是指为本人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或者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由此,当我们需要确定一辆车是否可以定性为营运车辆时,需要根据该车辆的实际行为来确定。
       另外,当车辆归属于个人时,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必须在管理部门取得经营许可,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的车辆将会被认定为非法营运车辆。当车辆归属公司时,该公司合法取得经营许可,该车辆即为合法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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