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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金德利集团,强行拆房,谁给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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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03: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德利物业,谁给你的权利拆我的房子十九大后的黑恶势力,不向黑恶势力低头!    本人周玲                                                                         (身份证号:342201198307263627)                 2007年在和平街与民主路交叉口东南角老五星电器北门口的公摊土地上,自建房屋,使用了10年,当时建造的时候,是和这个楼盘的物业管理公司“金德利阳光物业”协商好的,土地是他们的,地面上的建筑是我自己建造,然后每年付金德利阳光物业管理公司10000元土地使用费,金德利阳光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合同,在2016年的10月份和这个主体楼解除了合同“十年管理时间到了”,而这座商场一直没能正常营业,所以也没有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接手,但是房子还是自己在使用和维护着,2017年11月3日我的门头翻新,然后来了十几个自己号称金德利公司的保安,威胁我不让我装修,我很吃惊,你不是国家管理部门,也没有任何证件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所以在这个情况下我选择报警,让警察介入,最后调解的结果是,周二大家一起协商处理问题,这样我们就走开了,但是在周一晚上的7点左右,金德利公司带来了40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开始使用暴力,强拆我的房子,先是把房屋的后墙砸了,然后又把我刚刚装修好的卷闸门破坏掉,然后我依然选择报警,在我在派出所记录口供的时候,金德利公司的员工开来了挖机,强行把我的房屋推翻,当我赶到现场,房屋已经坍塌,我无力回天,痛哭流涕,却没能换来这些人的善良之心,我只想要个说法和公证,为什么金德利公司能够如此霸道,谁给他的权利?他又是什么政府部门?可以在无任何通知通告的情况下推翻我的房子,造成房屋倒塌,财物损失惨重。金德利公司的这种行为算什么性质?他们所谓的保安人员又是什么?19大后的黑恶势力,谁能为我一个女人做主?请广大网民支持我一下!
发表于 2017-11-29 16: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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