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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二手房前房东欠物业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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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3 10: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解放区政府你好,我17年10月在友谊路万联小区旁边万达小区买了一间二手房,现在马上要开始装修了,可是焦南办事处友谊社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我,前房东欠有物业费,我需要补交2014年-2017年物业费。否则不让开工,多次找到友谊社区协调未果。我想咨询下:1、我补交前房东所欠物业费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义务来补交?2、友谊社区有没有权限收取小区的物业费?3、政府工作人员指使门卫多次阻止装修人员进入装修,是否违反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4、我想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反映的话,该找哪个部门?能否走信访反映问题?
发表于 2017-11-28 10: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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