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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咨询人社、财政、教育部门问题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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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8 19: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将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6年9月岗位等级发生变化的人员工资应该从2016年10月起兑现工资,但根据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全市工资标准调整和执行工作的安排,暂时从2016年11月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2016年10月的增资额部分会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的整体核算中计算,这个整体的核算会在补缴2014年10月至2017年3月的养老保险之后,根据人社局和财政局的安排按照每个人的审批结果补发给大家。

问一下这两个问题的进展,谢谢。
发表于 2017-12-12 10: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
发表于 2017-12-15 11: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将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询问相关单位,调资清算和养老保险补缴工作暂无新的通知,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教育局人事科,电话:8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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