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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32层的高楼单元入户门仅宽1.1米,开发商竟怨业主太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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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9 14: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位于新区世纪路上的正大国贸中心,在建的有4栋32层的高层住宅。临街的1#楼1单元和2#楼2单元的200多户业主,怎么也没想到,新房的入户单元门宽度仅有110cm,两个人并行都无法通过 ,而3#楼,4#楼的入户单元门宽度却有170cm。对比业主提供的1#,2#楼施工期间现场照片和实际建成后的照片,可以明显看到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原本应该属于入户单元门的位置上加盖了一间门面房,因此本应和3#楼,4#楼一样宽敞的入户门,变成了只有110cm。 业主代表多次和开发商沟通要求按照3#楼的入户单元门尺寸对1#,2#楼的入户门进行整改,均被开发商着各种理由推诿塞责。
  群情激愤的业主在4月10日 找到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的记者现场采访,从网上公开的采访视频可以看到,开发商的工程部经理将责任推给设计院,说是设计院的设计如此,业主对此表示质疑,要求出示原始的设计图和施工图。这位工程部经理在未接通电话的情况下站起身来装模作样的说是给设计院打电话沟通,想趁机逃离,被业主堵回会议室..... 会议继续,但是仍未给出业主满意的解决方案。
  无论是从国标《住宅建筑规范》等相关规定来说,还是从人性化角度出发,这样窄的楼门设计都说不过去。《住宅建筑规范》里明确要求,对于公共部分如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米。即便没有国家标准,就从人性化的角度设计,你说谁家不搬家,没有个大件家具,这能进得去吗?两个单元总共有200多户业主,一旦全部入住,如果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那也是逃生出口啊,从哪方面讲,这样窄的设计都不合理。
    住宅的公用部分服务于全体业主,单元入户门是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商在交房时,应确保公用部分的建筑符合国标,并接受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该整改,开发商可以自己整改,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整改。希望示范区政府严厉查处正大国贸擅改设计方案的不法行为,并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居住舒适度,让业主满意。






 楼主| 发表于 2018-6-5 16: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回复一下,所谓的 相关部门 调查和处理的进度怎样了? 有没有结果
发表于 2018-5-21 16: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正大国贸小区问题已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感谢您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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