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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投诉不为小孩办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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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3 10: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孩子张云皓生于2016年11月,户籍河南焦作市山阳区宁郭镇南睢村,现在属于高新区管理,我前段为小孩子申请的低保,反应结果是我们一直在郑州看病 ,不给办理,让我们在郑州申请,我问河南省民政局都是户籍在哪里在哪里办申请,请问是不是户籍在哪里找哪里办?小孩早产出生后又住院,宝贝不久在2017年05月26日,突感不适,被送往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紧急救治,最后确诊为脑损伤综合证,住进重度监护室,我们天天忙于照顾小宝,早已负债累累的家庭如今又花去10多万元,(宝宝因出生早产低体重,后又连续不断住院,不能购买保险,只能走个社保,康复很多项目都不报销)目前病情虽然已经控制住了,但后期治疗费用还需要很多资金,朋友亲戚该借的都借了,实在是无力承担这笔天大的费用。孩子的妈妈产后因为孩子不断住院生病,长期失眠心情沉闷,抑郁出了病,加上吃不好睡不好,身体减瘦,头发都白了,还得了胃病(非萎缩性胃炎)。早上干呕不断,照顾小宝也心力不足。
宝宝从七斤多做康复治疗,快一岁才勉强竖好头,宝宝现在一岁四个月,还不会坐爬,更不会走路说话,因为长期康复治疗,现在体重不到15斤,可怜宝贝。目前还继续在医院做治疗。请问你们什么政策不给老百姓办理低保?
 楼主| 发表于 2018-4-26 15: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3)困境儿童
①孤儿救助。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或父母一方死亡查到不到另一方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100元。
②特困儿童。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按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执行。
③对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纳入低保救助和医疗救助,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儿童实施临时救助。
请问这些政策哪里实现了?
发表于 2018-4-27 15: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 〔2014〕92号)规定,在户籍地办理是指人户不能分离,必须在户籍地居住。如果人户分离,户籍地和长期居住地分离,根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符合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户籍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在居住证登记地居住超过一定期限、人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附第十一条: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必须在户籍地居住才符合此项规定办理,否则按照人户分离情况,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并在居住地申请低保。)因为低保办理必须入户核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并动态管理,定期入户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如果不在户籍地居住,县区和乡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无法入户核查家庭经济状况。低保办理是按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纳入。鉴于你的状况,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楼主| 发表于 2018-4-27 15: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jzmzj 发表于 2018-4-27 15:12
你好!

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

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你们可以联网查询啊,或者打电,我们是在郑州看病 不是在郑州一直居住?请问怎么申请临时救助?
 楼主| 发表于 2018-4-27 15: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jzmzj 发表于 2018-4-27 15:12
你好!

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

那你们的意思就是我们有病也不能出来看病了?必须在家等你们吗?
 楼主| 发表于 2018-4-27 15: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jzmzj 发表于 2018-4-27 15:12
你好!

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

http://www.jiaozuo.gov.cn/gov_in ... amp;wbnewsid=116109 这个是焦作市文件 请问你们哪里做到维护小孩的权益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4-27 15: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jzmzj 发表于 2018-4-27 15:12
你好!

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

在郑州看病就等于不在家居住?这是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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