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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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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7 14: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
    我是新区苏家作乡的,现在广东省工作,但户籍仍在老家。现小孩在当地上学需要积分,依当地积分政策,需要户籍所在地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让家人去当地苏家作乡计生办跑了几次了,都说没有这个证明,不知道怎么办?请问领导,这个事情如何操作,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办理,请给予指引,联系电话:13380500568.谢谢~
发表于 2018-5-2 1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首先对您遇到的问题表示歉意。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5年实行电子婚育证明改革,取消了纸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河南省不再要求流动人口外出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现居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交或申请打印纸质《流动人口婚育信息证明》。现居住地职责是:为有需求的流动人口查询流动人口婚育信息,若信息一致,应即时打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信息证明,有效期三个月;若查询不一致,及时向户籍地发送协查,情况核实一致后即时为流动人口打印流动人口婚育信息证明。户籍地职责是:定期对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掌握最新流动人口以及变更流动人口婚育信息情况,对现居住发送协查信息,并应在收到协查信息7日内进行反馈。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您可以在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您的婚育信息,由您的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与您的现居住地进行信息通报,情况核实后,您可以在现居住地申请打印纸质《流动人口婚育信息证明》。如有疑问,您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0391-3569533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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