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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马村区丽景社区,为什么停发了我弟弟家的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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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5 15: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焦作市民政局领导:我弟弟名叫余畏民,今年46岁,家住马村区南水北调四区。他于2010年离婚,其儿子余凯今年19岁,现在河南理工大学读大一。我弟弟于2015年11月8日在商丘打工期间突发重度脑梗,住院治疗后至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自出院后因无人照顾,两年多来一直住在许昌我姐姐家里,由我姐姐照顾。2016年下半年在多次找社区、街道申请后,为他们父子二人办理了低保待遇。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从今年元月份开始停发了他们父子二人的低保待遇。我现在定居安徽,我姐姐家在许昌,我侄子年龄尚小,在上学。我姐姐多次给社区打电话询问停发原因,他们总是找各种理由相互推脱,问不出个所以然。我姐姐一家老少加上我那偏瘫的弟弟都需要她照顾,她也无法带上我弟弟到焦作去问。低保待遇是我弟弟和我侄子唯一的生活来源,如今连这也停发了,这是准备把人逼死吗?之所以发此帖,也是我的无奈之举。恳请市民政部门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弟弟的低保问题,早日得到妥善解决。我相信在当前各级政府强力推进脱贫攻坚的大好形势下,政府部门是不会让一个真正因病致贫的家庭过不下去的,是会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问题的,是会让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顺利完成学业的。
感谢各位领导的关注!
联系电话:133********
发表于 2018-5-18 17: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所咨询的问题已转交相关科室,稍后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18-5-24 09: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问题还要等多久呀领导?
 楼主| 发表于 2018-5-30 12: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帖子发过半个月了,至今无人回应。民政部门每天的工作就那么忙吗?
发表于 2018-6-1 07:32:17
儿媳妇有汽车,他父母能吃低保吗
http://www.jiaozuo.gov.cn/forum/ ... &fromuid=455541
(出处: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发表于 2018-6-8 16: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规定:“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92号)规定:“在居住地登记地居住超过一定期限、人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如果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请在居住地登记办理居住证或迁转户籍,享受当地各种社会保障政策。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社会救助科356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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