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2201|回复: 1

[已答复] 如何实现异地就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7-12 14: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府您好,我父亲是焦作市的城镇职工医保,5险都有。上月工伤骨折。需要到洛阳正骨医院看病。问一下政府
1、需办理什么手续才可以实现异地就医,怎么报销?焦作报还是洛阳报?(我在洛阳工作居住)
2、工伤认定后如何办理工伤保险的理赔?
3、以后来洛阳养老,焦作的医保怎么使用?
发表于 2018-7-16 08: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如果您父亲已经退休并长期居住洛阳,可以来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一楼大厅三号窗口办理异地安置手续,需要带齐您父亲本人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填写《异地就医备案表》,在洛阳选择三家对您健康有利的医院即可。这三家医院如果是全省联网医院,你如果住院的话,可以直接在出院时结算;如果未联网,出院后需要复印病例(盖红章)、费用总清单(盖红章)、发票原件、一张5寸照片(带床头卡)、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在一张纸上,即可来焦作市医保中心基本医疗管理科(一楼大厅2号窗口)报销。
如果有其他问题,请电话咨询基本医疗管理科:0391-8826866。
     您父亲如果已经是退休人员,就不可能再参加工伤保险,具体情况只能查询后才能清楚。如果是在职工伤人员,单位在规定的一个月内正常提出工伤申请并作出了工伤认定,工伤医疗费可以给予报销。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通知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门诊治疗报销需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写件(含药品单价)、检查和化验单据复印件(使用医保卡支付费用的发票不予报销);住院治疗报销需提供病历复印件(含主诉页、长期和临时医嘱、检查和化验单据复印件、加盖病历专用章)、出院费用总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医保联)。
工伤认定后,医疗期结束可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结果,对1-10级的工伤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享受伤残待遇,具体需要提供:认定通知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已在市医保中心工伤科备案的无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1份、复印件1份;劳动能力鉴定费收据原件;此待遇转工伤职工个人的,须提供本人中国银行账号;申报一次性伤残补时,用人单位不应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有其他问题,可咨询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伤与生育保险管理科,电话:0391-882686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1-24 21:23 , Processed in 6.95267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