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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关于西部工业区拆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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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 21: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拆迁政策已经下发,草房1900元,砖混房2700元,楼房3300元其他专修,宅基地!安置费都有包括先安置后拆迁,为啥中站西部工业区的老百姓不能享受,还继续执行2014年8号文件!仅时间都过了5年!现在拆迁最好700多元的标准能够买到700多元的房子吗?国家提倡要不最低1:1换房,要不货币安置,怎在工业区就不能执行,焦作市区棚户区改造执行的也是2018年标准,为啥同是以棚户区改造的西部工业区按造最高700多去包赔!这个明显违反国家法律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国家要求先安置后拆迁,要不就以货币补偿包赔拆迁户同样的钱在当地可以购买同样标准的房!包赔的房价两三千,自己住的房六七百,大家怎会觉得合理,请政府调查落实西部工业区拆迁户实际反应出的问题
发表于 2018-8-3 09: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8-8-3 12: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将调查处理发布在网上 ,是不是公正!工业区的住户都在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8-8-3 17: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实质性的回复,就想让政府公布一下 为啥执行2014的文件不去执行2018年焦作市棚户区改造的价格,大家觉得一平方600元的包赔标准是否合理,估计这个标准说出来就笑掉大牙了,我本想给国务院大督查和中央电视台反应这个情况(2018年6月8日中央电视台关于新闻1+1播出的关于拆迁问题),现在想关注中站区能否执行解放区 山阳区 高新区的棚户拆迁标准呢?
 楼主| 发表于 2018-8-3 17: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就想知道为何定中站工业区600元左右的包赔(焦作地区哪里能买到600元一平方的房价),2018年了为何执行2014年的政策(工作组说是区政府定的),区政府工业区为何不能执行2018年的政策?都是给国家申报的棚户区改造,为何不能向山阳区解放区高新区的标准进行拆迁,国家要求先安置后拆迁,为何中站区不执行?拆迁说3年能够拿到房,为何没有人敢立字据,工业区2005年就说用3年时间拆完,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结束,工业集聚区说的3年能交房怎样让群众相信,为何不去执行2018年6月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播放的国务院拆迁办法,我们想等中站区政府给我们个回答,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我们将向国务院大督查和中央电视台反应这个实际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18-8-4 09: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昨天 17:21 
同是拆迁,焦作其他地区执行的是2018年和2017年的标准,中站西部工业区确要执行2014年8月份的标准,请问我们是不是都棚户区改造,是不是都是政府拆迁,可怜的几百元补偿款在焦作市区哪个地方能够买到同样面积的商品房,中站区政府是不是考虑执行的标准是否有问题,是否向宣传的一样让老百姓越搬越好,拆迁是否做到了先安置后拆迁或责直接按照市场价包赔到户,为啥说要等三年才有房,拆迁户让工作组担保出手续为何没有人干出具三年能购拿到房的手续,空口白话,没有人敢签字,没有人敢承担,又不按照2018年最新标准进行拆迁补偿,如何让老百姓信服,老百姓怎样才能自愿搬迁,中央电视台2018年6月8日新闻1+1专门为拆迁补偿进行专题报告,国家政策都是不错,但为何地方就是不能去严格执行,如果此问题不能给工业区的老百姓解决并说清楚,我们想给国务院大督查实际反应焦作市中站区西部工业区拆迁的问题,请政府在线关注民生,关注老百姓实实在在反应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8-8-7 15: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没有回复呢,都几天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8-7 15: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没有收到解决的消息
发表于 2018-8-9 19: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区立即责成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为加快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村庄征迁安置进度,推动产业集聚区快速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自今年5月起,开展集聚区整村征迁安置工作。此次征迁工作,我区制定了详细的征迁安置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房屋征迁依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焦作市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文〔2014〕8号)文件执行(砖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540-600元/平方米);群众安置工作依据中站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13号)和中站工业集聚区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纪要(〔2010〕1号)文件执行(安置房安置价多层600元/平方米;小高层为框剪结构,1、2、3层和顶层为720元/平方米,每增加一层增加10元/平方米)。涉及征迁群众将集中安置在和祥安置小区三、四、五组团与和悦安置小区(和祥小区位于白马门河以东、山前路以南、春晓路以西、影视路以北;和悦小区位于怡光路以西,影视大道以南)。征迁过渡期间按标准发放过渡费(过渡期36个月,过渡期间过渡费执行阶梯价位,按居住用房拆迁面积予以核算:半年内过渡费为3元/平方米/月,半年至一年内过渡费为4.5元/平方米/月,一年以上过渡费为6元/平方米/月)。
针对网友提出的2018年、2017年补偿标准问题,经咨询市政府相关部门,我市并未出台2018年、2017年相关补偿标准。
目前,和祥小区三、四、五组团已开工建设,此次征迁安置工作采取过渡安置的方法进行,按月核算过渡费,已拆迁的群众过渡费已发放至今年年底。由于每家每户家庭情况均不相同,无法在此进行详细解答,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建议您到所在村、办事处或征迁安置指挥部咨询。同时,您也可留下联系方式,我区将安排相关部门主动与你联系,解答拆迁安置政策。
发表于 2018-8-15 19: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完全赞同。。。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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