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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因病无劳动能力,别人救助给按月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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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6 17: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病无劳动能力,本来享受低保,几个月前给取消了,理由是我有社保!但是我这个社保是别人可怜我,救助我给按月缴纳的社保!我哪里有钱去缴纳社保?现在又没有到领取社保的年龄!请问领导,取消我的低保是哪个文件政策的规定?符合规定吗?
发表于 2018-12-3 11: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1、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转移性收入就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你家庭亲友之间对你的馈赠属于转移性收入,应算做家庭收入。
2、今年以来,上级多次进行审计,对各类对象的户籍、住房、车辆、工资酬薪、工商登记、缴纳个税、车船税、企业法人、企业股东、参加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等项目进行审计,对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进行了停保处理,并追回享受低保金。目前,全国各地建立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可对申请救助的对象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进行核对,可核对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也可以核对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期货、债权、公积金、各种保险、房产、土地、车辆、船舶等家庭财产。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03:45
感谢您的答复,谢谢你啦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的答复,谢谢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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