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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交警系统官员,请你们放下高昂的头颅,我为你们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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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8 11: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2014年在郑州考的驾照,考完后从没使用过。17年买车后,却发现本人驾照2016年莫名其妙在焦作沁阳被扣3分,处以200元罚款并产生200元滞纳金,更奇怪的是,扣分车辆为豫HHA609,这根本不是我的车。多方联系后,沁阳市公安局下交警支队法制主任张君给了答复:资料录入时出现错误没有更正(到底怎么回事,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清楚)......,好吧,反正,他们承认:是他们的错。交警部门一般录用的都是拥有小学文凭的关系户,办公水平有限,我也忍了。张君提出:要改正这个问题,需要向焦作市交警汇报,领导审批,让我等一周,有结果会通知我。一周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于是我向沁阳市政府投诉了,沁阳市公安局有人询问了这个事,说已经递交材料了,让再等一周。好吧,一周又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我继续拨通了之前沁阳市公安局的办事姑娘的电话,人家说:张君等人的职位级别也很高的,建议我等待或者直接与她联系........,请问:焦作市交警系统官员,你们系统内部能再腐败严重点吗?自己犯了低级错误要改正,还要领导审批这个错误吗?难道拉屎没擦屁股,还需要向领导请示该不该擦屎?真佩服你们的勇气,自己犯了错误还有脸去走各种程序。问题是:还不赶紧走完程序把错误改正过来,以免丢人现眼。你们自己犯了错误没人追责,却总是让老百姓承担责任无限等待,好像老百姓要求你们改正你们的错误一样,请问你们收百姓的罚款时是否跟人说:等你有钱有时间了再来交呢?你们这种姿态还有什么脸总是高昂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头颅?我替你们汗颜!
发表于 2019-1-21 09: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反应的问题,我们将于周一解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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