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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请问解放区领导,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乱收费、错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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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08: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解放区领导:
您好。
不知道这个问题是否属于咱们这块管理,我在此咨询一下,如果不是,请看看是哪个部门管理的。
我是焦作市7447家属院的住户,几年前在7447家属院买了原本属于7447职工的房子。也进行了房产过户,缴纳了过户费。房子产权应该与7447没任何关系了。
现在我想反映的问题是7447收费不合理的问题。
就拿缴纳卫生费为例,原7447老住户每月缴纳5元,像我们这种买了原7447职工房子的人就按照每月10元,这是否属于乱收费呢?且前期7447进行水网改造,原住户只缴纳了800元,我们这种用户缴纳了2400元,如果延续使用了老的管道,我们多缴纳无可厚非,都是走的新管道,这样收费是否不合理呢?我的朋友、同事在别的小区买了房子都没遇到这样的情况。
钱不多,但是体现的是不合理;价不高,但体现的是不公平。
前期我咨询了发改委,根据发改委给我反馈的意见:“依据市政府关于《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焦政办〔2007〕51号)文件精神,明确“各城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各自辖区内垃圾处理费征收相关工作”,关于您咨询的卫生费缴纳问题,建议您咨询所在辖区城市管理部门。”也就是说,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卫生费缴纳为区城管局负责。
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帮忙解答这个问题,如果合理,我们缴纳起来心情也会舒畅很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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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0 09: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七百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垃圾处置及清运费
  1、七四四七家属区现有住宅500余户,处置费每户需向环卫处缴纳2元/月,支付垃圾清运工工资1900元/月。按照“三供一业”物业移交协议,规定从2019年1月起开始按每户5元/月收缴。
  2、因为涉及到公共照明与公共设施维修及服务费等,我单位对本厂职工进行补贴,非本单位职工住户每月每户征收5元。
  二、水网改造收费
  我单位水网改造系“三供一业”项目,按照政策要求,只针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补贴。本次水网改造总计费用120多万,涉及户数420户,户均2857元。暂收取本厂职工每户800元,非本厂职工每户2400元。待水网改造1项目决算后,费用多退少补。
 楼主| 发表于 2019-3-28 14:49:56
jzjfq 发表于 2019-3-20 09:39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请问解放区领导,你们责成哪个部门去调查了?结果是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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