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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孟州市南庄镇土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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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31 13: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郭爱梅,女,孟州市南庄镇张庄村9组村民,身份证号410826 1969********手机号158********
                        为响应国家土地政策,我现在对本村,村委将本村基本良田深挖大坑,私自变卖国家土地资源,私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将基本农田变卖给本村村民12座院地,现在正在施工中,等违法行为,进行实名举报,本村村委委员中有前科的有几个,村民对他们的违法行为看在眼里,放在心里,敢言不敢说,怕遭到有前科的村委领导进行报复,我现在对他们这种目中无人,徇私枉法的行为糟蹋国土资源的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希望上级领导重视,速速前来调查处理,我将全力以赴配合,打击他们这种违法行为。
     这些文件我已经上报焦作国土资源局时间已久,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处理结果,请有关部门核查处理。
        本村四周被村委领导和部分村民联合深挖的大坑有太多太多,再不阻止处理本村多已经具备环村河的条件,其中有一块地被挖的村民都说,领导卖土方都卖了80多万,请领导派督查队前来,我带大家到本村四周走走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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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3 10: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经核实,位于张庄村北、猪龙河南伊有数个土坑,分别系张庄村九组村民谢小木、谢立恒、谢春松在自家耕地取土,谢四群、乔孟祥在乔孟祥承包的张庄六组土地上挖土,谢发周在其承包的张庄六组河湾地上挖土。并非村委挖土。
    谢小木、谢立恒于2012年建宅基地时,谢立恒使用自己的挖机在谢小木和谢立恒两户的责任田里进行取土,用于谢小木、谢立恒两户的宅基地垫土,取土面积为南北长120米,东西宽9米,共计1.62亩土地,地类为基本农田,孟州局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复耕。目前谢小木、谢立恒已将土地复耕,种上玉米。
    谢四群、乔孟样于2016年1月在张庄村北乔孟祥承包土地上挖土,所挖土方用于乔孟祥瓦厂制瓦使用。孟州局于2016年1月17日对谢四群挖土破坏基本农田立案查处,于2016年1月25日对乔孟样挖土破坏基本农田立案查处。并于2016年2月6日、2016年2月19日分别对谢四群、乔孟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处土地已恢复耕种。
    谢发周于2016年3月在其承包的张庄六组河湾地挖土。孟州局于2016年3月1日对谢发周挖土破坏基本农田立案查处,于2016年3月29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处地已恢复耕种。
    私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将基本农田变卖给本村村民12座院地。经查,该宗地位于张庄村西进村路南侧,原为村规划养殖区,东邻村庄,西邻空地,南邻耕地,北邻路。该宗地为村庄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年11月,张庄村委以承包土地的名义将该处土地承包给12户村民建住宅,目前已有一户村民(谢延波)建成房屋主体,其余11户村民未动工。孟州局于2019年3月22日对谢延波未经批准占地建宅基地立案查处,于2019年3月27日对张庄村委非法批准土地立案查处,2019年4月25日分别对谢延波、张庄村委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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