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7749|回复: 1

[已答复] 请问:乡镇卫生院什么时候实行党支部书记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4-13 16: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乡镇卫生院什么时候实行党支部书记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发表于 2019-5-8 17: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19年5月6日印发的《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焦﹝2019﹞23号)中,规定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意见》适用于县级以上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立医疗机构,参照该意见执行。
    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乡镇卫生院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的院长负责制。党支部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1-22 19:12 , Processed in 0.63945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