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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每月没有3000元医药费竟被取消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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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9 15: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家庭困难,妈妈是个残疾人,她本人有低保,但是在今年突然就说取消我妈妈的资格了,原因竟然是因为我妈妈每月没有花3000元的医药费,试问一下我们要能花这么多医药费还需要国家给予帮助吗?我们家附近还有许多家庭条件明显比我们好很多的,但是人家还继续有着这个保障,那为什么我们这确实贫困的家庭就被取消资格,难道是因为我们家困难不能给上面领导好处才给我们取消的!
发表于 2019-6-26 11: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低保按照属地管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申请条件的,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如果有因病因残因学产生的刚性支出的,在申请或复核低保时可以凭有效票据提供6个月的刚性支出票据,在核定家庭收入时按照刚性支出金额的一定额度进行减免。你提供的情况不很详实,请具体跟你所在的民政局反映。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发表于 2020-9-10 23:40:35
一楼,你没有亲属或者和村干部关系很好,你就不要想了,我也是残疾的,原来得低保被取消了,和你情况差不多,村里家里二层楼还有轿车的家户都再吃低保。现在社会就是这样,你再这里反应也是白费经历和时间。你看大街上还有几个走路的是人的。动物多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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