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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非法营运大巴车扣留两个月不予处罚可以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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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3 15:5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
   请问非法营运大巴车被交通执法部门暂扣车辆两个月,车主不去接受处理执法部门就无条件放车?以后所有的黑大巴是不是被暂扣不去处理,到两个月期限都要放车?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4 15:01:15
如果是非法营运车辆查扣两个月车主不接受处理,执法部门按规定放车,以后的非法营运车辆会越来越多,谁来对市场监管

发表于 2019-10-24 15: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暂扣期限为两个月,两个月后解除措施。6个月行政复议期或诉讼期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车不能营运,如发现,欢迎监督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5 09:50:53
静观六个月后交通执法部门对查扣的车辆是否进行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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