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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卫校西街省二建高层物业破坏社区公共绿地改建车位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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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 17: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卫校西街省二建高层物业为恒基物业公司,2017.4.28日该物业在不征求业主意见,也不公示的情况下,私自将小区东侧及西侧绿化地改成停车位,修建好车位后,以每年400元租赁给业主谋取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和第76条的规定,小区内的绿地原则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将小区绿地改建为停车场属于改建建筑物附属设施的行为。应当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的牵头下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实施。,但恒基物业未进行任何正规程序,行为上过于随意,完全无视小区业主利益。小区业主已与社区居委会,焦作市房管局物业科,焦作市解放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举报投诉,因部门职责划分问题,该问题迟迟未解决。希望焦作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此事,实地调查,处理不称职的相关人员,督促恒基物业公司限期整改,禁止其一切侵害业主利益的行为!使其走上正规的物业服务道路,真正的做到为业主服务,使我们业主的权利得到保障!
发表于 2020-1-23 09: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民主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民主街道立即安排专人到达现场,进行落实了解,省二建高层小区整体面积较小,建成时只有楼前设有几个停车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购买车辆的家庭日益增多,原有的停车位呈现严重的供不应求的现象,影响了大多数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省二建高层物业为解决业主停车难问题,在征求大部分业主意见后,实施了保留小区内原有的所有树木,仅将树木下的草坪硬化、铺设地砖,改建停车场,规划停车位的做法。今后民主街道将责成月季社区进一步结合省二建高层物业,规范停车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楼主| 发表于 2020-3-23 11:24:32
我希望我们的有关部门不要回避以下问题:
1.破坏绿地:草坪,树木等植被,是否都属于绿地?那破坏公共区域100%的草坪算不算破坏?
2.我们是法制国家,公民的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违法就是违法。退一步讲,即便是为了业主利益,收停车费行为是否合法?既然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那么违规建成停车场收费就合法了么?
3.关于建设停车厂已征求大部分业主同意的问题。既然物业上说征求了,那么,是否有业主的书面签字文件?又是否有公示?法制国家岂是物业说一句征求了,就是征求了??!物业部门作为一个服务部门,在行为上是否超越了服务的范畴?

最后感谢政府部门为我们省二建全体业主费心,请您尽快再次落实反应的相关问题,并查处新乡恒基物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我们业主的权益得到保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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