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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门诊报销及慢性病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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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8 11: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
    您好!由于本人患有慢性乙肝,长期以来需服用抗病毒药以及打干扰素,干扰素一支1000左右,每周必须打,口服药需要常年服用,一个月吃药费用4500左右,但是因无法住院,只能门诊开药,全额自费,已经无力承受,但又必须吃药看病,为什么不能像大城市一样直接门诊医保报销呢?那我们交的医保意义何在,一些人感冒发烧都能住院,我们却不行,一个月4500左右的费用,工资2000多,怎么维持?难道只能等死?咨询医保部门,说咱们焦作乙肝不属于慢性病,请问既然叫慢性乙肝肝炎,为什么不是慢性病,我们该怎么办?求助
发表于 2020-2-20 15: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门诊报销及慢性病的疑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针对反映的问题,现根据焦作市门诊重症慢性病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目前,焦作市门诊重症慢性病规定病种共29种,根据政策规定,慢性乙型肝炎暂不在规定病种范围内,不能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将进行认真研究,作为再次调整门诊重症慢性病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如有其它相关问题,请拨打电话0391-8826866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来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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