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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有关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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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2 08: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郡望府年前在未取的预售证的情况下,以预售13号楼的名义预售其它楼盘,让每户预交15-20万,这合理吗?
发表于 2020-3-23 09: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
发表于 2020-4-2 09: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现将孟州市住建局答复公布如下:
孟州中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君望府13号楼已于2019年11月20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5、7、9号楼已于2020年3月5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8、10号楼已于2020年3月23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你询问开发公司以预售13号楼的名义预售其他楼盘,让每户预交15—20万的行为是否合理,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
2019年11月份,我单位在正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孟州中恒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宣传让群众选房、订房、并违规收取房屋预订款情况,2019年 11月15 日我单位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公司立即停止了选房、订房和收取房屋预订款的违法行为, 并在该项目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取消所有违规行为、对交款客户进行退款,公开承诺:在不满足预售条件之前不收取客户任何费用。截至2019年 12月6 日,违法收取的房屋预订款已基本退完。接到你的反映后,我单位又对其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有违规预售情况。
如果有违规预售行为,欢迎你持相关凭证到孟州市房产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391-819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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