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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二胎生育报销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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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1 18: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胎产假6个月,那么二胎生育津贴报销几个月?不报销的月份是否单位应该发工资?
发表于 2020-5-14 09: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19〕10号)和《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焦医保〔2019〕8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2019年12月16日起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增加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如有其它关于生育保险方面的咨询,请拨打电话8826930。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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